济宁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成人学历教育实行兼职班主任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布者:继续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15-07-08浏览次数:25


医继教函字〔2015〕2号



济宁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关于成人学历教育实行兼职班主任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教学点: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通知》(教高【2014】7号)及济宁医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成人高等教育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济医院字[2015]3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成人高等教育医学类专业办学行为,学校对全省招生的医学类专业学员,实行兼职班主任管理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人高等教育医学类专业由学校统一管理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通知》要求,高等学校不得以联合办学形式在中等职业学校举办高职(专科)以上层次的医学类专业普通、成人高等教育。学校将对医学类专业学员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教学,统一考试,由学校统一委派兼职班主任对学生统一管理。依据地域相近及各地市招生人数,为方便组织面授,按地市组班,医学类专业共2054人,共分18个班。

二、兼职班主任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与所管理教学点各项工作沟通、协调;

      2、协助教学点做好所管理班级的思想政治工作;

      3、加强班级建设,健全管理机构;

      4、协助教学管理部门做好教学管理,对学生的学习进行检查;

      5、组织落实各项日常检查,针对学生中表现出的问题及时采取教育和管理措施,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6、协助学籍科对教学点学费的催交及对学生实习、毕业等材料的整理。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