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医学院关于清退刘敏等173名
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的决定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及《济宁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济医院字【2018】142号)规定:刘敏等173名学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费注册,经学校研究,决定将我校成人高等教育173名学生的学籍予以注销。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2021年10月11日-2021年10月13日)内向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科反映。联系电话:0537-3616257。
附:清退学生名单(173人)附件 清退学生名单(173人).xls
济宁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