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学校主页
  • 首页
  • 机构设置
    • 机构设置及联系方式
    • 部门职责
  • 学院简介
    • 学院概况
      • 学院介绍
      • 学院领导
      • 机构设置
      • 岗位设置
  • 规章制度
  • 品牌专业
    • 预防医学专业
      • 师资队伍
      • 人才培养
      • 课程资源
      • 教学条件
      • 社会评价
      • 教学组织
      • 获奖证明
      • 建设自评及总结
  • 职业培训
    • 培训项目
      • 心理咨询师
      • 育婴师
      • 营养师
      • 计算机等级考试
    • 招生简章
    • 教学资源
      • 教学计划
      • 课件教案
      • 教学指导
      • 考试动态
  • 网络管理平台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 成人教育
    • 招生简章
    • 教学资源
      • 教学计划
      • 课件教案
      • 教材指导
      • 考试动态
    • 工作动态
  • 在职研究生
    • 招生简章
    • 专业方向
    • 教学资源
  • 下载专区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信息更改和学历勘误流程

时间:2021-11-12浏览:3353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学生学籍信息更改和学历勘误流程

 

按照山东省关于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文件精神,经学校登记注册后,学生的学籍学历信息原则上不能再予以变更。对下列原因导致的变化或错误,可进行申请更改处理:

一、录取数据错误

在成人高考报名信息采集时,考生信息填写错误,未及时更正,将错就错参加成人高考,报到入学后申请变更者,本人可提出申请,按照程下列序办理。

需提交材料:

1、《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附件1);

2、学生情况说明(格式如附件3),需提供手写稿;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 2 面在A4 纸同一页);

4、户口本本人页;

5、出生日期错误、性别错误、重号、错号等发生的变更需统一开具公安部制式证明,即《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必须有变更时间节点,否则不予以办理);

6、双重户口注销的,需统一开具我省制式证明,即《删除重复户口告知单》(必须有变更时间节点,否则不予以办理);

7、更改姓名的,需提供公安出具的户籍证明(证明上必须有更改姓名的时间节点);

8、更改党组织关系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开具的证明信。

注:所有上交的材料,学校只收取电子版(需为扫描的电子版,不能为使用手机拍摄的电子照片。格式不合格不予以受理)

电子版格式要求:jpg或png格式的图片文件,最小宽高为500px ,图片大小在100KB -2MB之间。

联系电话:招生科0537-3616788

二、学籍信息错误

在成教生报名注册后,在籍期间因个人或其他原因发生学籍信息更改的,本人可提出申请,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需提交材料:

1、《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附件1);

2、学生情况说明(格式如附件3),需提供手写稿;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 2 面在A4 纸同一页);

4、户口本本人页;

5、出生日期错误、性别错误、重号、错号等发生的变更需统一开具公安部制式证明,即《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必须有变更时间节点,否则不予以办理);

6、双重户口注销的,需统一开具我省制式证明,即《删除重复户口告知单》(必须有变更时间节点,否则不予以办理);

7、更改姓名的,需提供公安出具的户籍证明(必须包含变更时间节点,并提供新旧身份证复印件);

8、更改党组织关系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开具的证明信。

注:所有上交的材料,学校只收取电子版(需为扫描的电子版,不能为使用手机拍摄的电子照片。格式不合格不予以受理)

电子版格式要求:jpg或png格式的图片文件,最小宽高为500px ,图片大小在100KB -2MB之间。

联系电话:学籍科0537-3616257

联系邮箱:jy3616257@163.com

三、学历信息错误

在成教生毕业后,发现其注册的个人学历信息有误,本人可提出申请,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需提交材料:

1、《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业务办理申请表》(附件2);

2、学生情况说明(格式如附件3),需提供手写稿;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 2 面在A4 纸同一页);

4、户口本本人页;

5、出生日期错误、性别错误、重号、错号等发生的变更需统一开具公安部制式证明,即《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必须有变更时间节点,否则不予以办理);

6、双重户口注销的,需统一开具我省制式证明,即《删除重复户口告知单》(必须有变更时间节点,否则不予以办理);

7、更改姓名的,需提供公安出具的户籍证明(必须有变更时间节点,否则不予以办理);

8、更改党组织关系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开具的证明信;

9、其它补充材料,视省级审核结果来确定。

注:所有上交的材料,学校只收取电子版(需为扫描的电子版,不能为使用手机拍摄的电子照片。格式不合格不予以受理)

电子版格式要求:jpg或png格式的图片文件,最小宽高为500px ,图片大小在100KB -2MB之间。

联系电话:学籍科0537-3616257

联系邮箱:jy3616257@163.com

 

四、所有申请,均需院长办公会审核并报省教育厅审议后,方可变更。所有材料均保存,以备随时查验。

 

附件1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docx

附件2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业务办理申请表.doc

附件3 学生情况说明.doc


版权所有:济宁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Copyright (C) 2009-2019 www.jnmc.edu.cn All R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