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医学院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证明书补办规程
为了加强对学历证书的管理,规范毕业证明书补办手续,根据原国家教委学生司《关于使用统一印制毕业证明书的通知》(教学司[1996]8 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学历证明书管理的通知》(鲁教厅办字〔2018〕13 号)文件精神、制定本规程。
一、毕业证明书是应毕业证书持有者遗失毕业证书后要求开具的,对其原证书所标明的学历状况进行认可的书面证明。毕业证明书作为学历的证明与毕业证书同等效力,可与毕业证书等同使用。
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在确认毕业证书已遗失后,可申请补办毕业证明书。
三、补办毕业证明书的程序和材料要求:
(一)提供本人近期 2 张 2 寸同底版证件照片(蓝色背景、免冠)及照片的电子版(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 至40KB。文件扩展名为JPG,用身份证号命名);
(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正反 2 面在A4 纸同一页);
(三)2001 年(含)之后毕业的学生补办毕业证明书,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由本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后打印);
(四)填写《济宁医学院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表》(见附件);
经审核无误后,可补办毕业证明书。同时学校将材料按年度归档备查。
四、已实行电子注册者,学校会在学信网上进行毕业证明书信息标注,可自行查询。
五、补办毕业证明书,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办结,需学生本人持身份证件或委托他人持身份证件来校领取证书。
注: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填写《业务办理委托书》(附件2)。
六、毕业证明书只能补办一次,再次遗失则不予补办。
七、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鲁发改成本[2021]1125号)文件精神。我校对已毕业学生补办毕业证明书需进行服务性收费,收费标准详见文档。
https://jxjy.jnmc.edu.cn/2024/0823/c4035a160415/page.htm
友情提醒(补办毕业证明书必须提交的材料):
1、为确保补办工作的顺利进行,学生务必按下列要求提供材料,以便学校提前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和准备相应的材料。
2、电子照片发送至学籍科工作邮箱:jy3616257@163.com
3、纸质版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济宁医学院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表,邮寄或线下送至济宁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科。
地址:济宁市建设南路45号济宁医学院任城校区3号楼923房间,0537-3616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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