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学历申报和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继续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3-06-02浏览次数:15

关于做好2023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学历申报和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校外教学点、2023届毕业生:

  为做好2023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学历注册和学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历申报工作

1、目前大部分应届毕业生的已按照要求在学信网上传“学历照片”,学校已将能获取的学历照片同步到“继续教育网络管理平台”。不上传学历照片的无法办理学历注册。

1)根据学校的信息化管理工作安排,“继续教育网络管理平台”上的“个人模块→个人中心→入学照片=学籍卡照片=学信网录取照片”、“毕业模块→毕业照片=毕业生登记表照片=学信网学历照片=毕业证照片=学位证照片”。请应届毕业生务必登陆平台核查个人信息是否正确,如有疑义,请及时与学校沟通。

核对方法详见附件1

2)学生需在网上填写《毕业生登记表》的自我鉴定,填写时间为61-610日。填写方法详见附件1

首次登陆系统的需核对并完善个人信息,如有错误,可以在电脑上“个人模块→个人中心”(前期部分同学反馈“籍贯”字段错误的,可以使用此方法修改)进行修改。忘记登陆密码的,可以联系校外教学点进行密码重置。

22023届毕业生的学籍卡和毕业生登记表,需各校外教学点登陆系统自行下载并下发。(可以黑白打印或彩色打印。)

操作方法详见附件2

注意事项:

1)《学籍卡》:需学生手签姓名(不需要按手印),日期填写为“学籍年份+310日”,如学号为185050042的,填写日期为“2018310日”;学号为215251875的,填写日期为“2021310日”。

2)《毕业生登记表》:需学生手签姓名(不需要按手印),其中的“自我鉴定”为学生在系统中维护的内容,字数在150-350之间个别同学在前期已经填写的,需要删减一下字数,否则无法正常打印,填写日期为“2023620日”。

3)各站点收集齐材料(注意:手写内容不允许有涂改),请按学号排序后于615日前上报学籍科。

 

二、学士学位申请工作     

1、申请对象:2023届本科毕业生(20231月和7月毕业)。

2、可获取学位证的条件:

1)符合毕业条件的2023届毕业生

2)正常修学年限内通过学位英语或公共英语三级

3)通过学业课程的考试

3、学位英语成绩核对工作

目前,我校通过的学位英语的学生成绩已全部上传“继续教育网络管理平台”,学生可以通过系统“学位模块→学位外语成绩”查看个人成绩,如有遗漏,请及时联系学籍科。

4、做好PETS-3成绩的报送工作

在籍期间参加PETS-3笔试且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可以通过“学位模块→PETS成绩上报”,务必于2023610日前,上传自己的成绩和成绩单。如因未能及时上传成绩而影响学士学位的授予的,后果自负。

注:因系统设置的缘故,2023届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只需要仔细核对学位英语成绩或上报PETS-3成绩即可。不需要学生在系统中做其它工作。


附件1 学生操作手册.docx

附件2 校外教学点操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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