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位证明书补办规程

发布者:继续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3-07-04浏览次数:15

济宁医学院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位证明书补办规程

 

为了加强对学历证书的管理,规范学位证明书补办手续,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学历证明书管理的通知》(鲁教厅办字〔201813 号)文件精神、制定本规程。

一、学位证明书是应学位证书持有者遗失学位证书后要求开具的,对其原证书所标明的学位状况进行认可的书面证明。学位证明书作为学位的证明与学位证书同等效力,可与学位证书等同使用。

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在确认学位证书已遗失后,可申请补办学位证明书。

三、补办学位证明书的程序和材料要求:

(一)提供本人近期 2  2 寸同底版证件照片(蓝色背景、免冠)及照片的电子版(480像素*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 40KB。文件扩展名为JPG,用身份证号命名);

(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正反 2 面在A4 纸同一页);

(三)丢失情况说明(本人手写详细丢失情况说明并手写签字按手印);

(四)2009年(含)之后的毕业生需提供《学位认证报告》原件一份(由本人在“学信网”申请后打印)。

(五)填写《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证明书补办申请表》(见附件);

经审核无误后,可补办学位证明书。同时学校将材料按年度归档备查。

五、补办学位证明书,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办结,原则上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科领取。

六、学位证明书只能补办一次,再次遗失则不予补办。

 

友情提醒(补办学位证明书必须提交的材料):

1、电子照片发送至学籍科工作邮箱:jy3616257@163.com

2、纸质版材料:纸质版照片身份证复印件手写的丢失情况说明学位认证报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证明书补办申请表,邮寄到济宁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科。(地址:济宁市建设南路33号济宁医学院任城校区3号楼9楼学籍科,0537-3616257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证明书补办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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