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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位证明书补办规程

时间:2023-07-04浏览:1354

济宁医学院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位证明书补办规程

 

为了加强对学历证书的管理,规范学位证明书补办手续,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学历证明书管理的通知》(鲁教厅办字〔2018〕13 号)文件精神、制定本规程。

一、学位证明书是应学位证书持有者遗失学位证书后要求开具的,对其原证书所标明的学位状况进行认可的书面证明。学位证明书作为学位的证明与学位证书同等效力,可与学位证书等同使用。

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在确认学位证书已遗失后,可申请补办学位证明书。

三、补办学位证明书的程序和材料要求:

(一)提供本人近期 2 张 2 寸同底版证件照片(蓝色背景、免冠)及照片的电子版(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 至40KB。文件扩展名为JPG,用身份证号命名);

(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正反 2 面在A4 纸同一页);

(三)丢失情况说明(本人手写详细丢失情况说明并手写签字按手印);

(四)2009年(含)之后的毕业生需提供《学位认证报告》原件一份(由本人在“学信网”申请后打印)。

(五)填写《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证明书补办申请表》(见附件);

经审核无误后,可补办学位证明书。同时学校将材料按年度归档备查。

五、补办学位证明书,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办结,需学生本人持身份证件或委托他人持身份证件来校领取证书。

注: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填写《业务办理委托书》(附件2)。

六、学位证明书只能补办一次,再次遗失则不予补办。

七、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鲁发改成本[2021]1125号)文件精神。我校对已毕业学生补办学位证明书需进行服务性收费,收费标准详见文档。

https://jxjy.jnmc.edu.cn/2024/0823/c4035a160415/page.htm



友情提醒(补办学位证明书必须提交的材料):

1、为确保补办工作的顺利进行,学生务必按下列要求提供材料,以便学校提前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和准备相应的材料。

2、电子照片发送至学籍科工作邮箱:jy3616257@163.com

3、纸质版材料:纸质版照片、身份证复印件、手写的丢失情况说明、学位认证报告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证明书补办申请表,邮寄或线下送至济宁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科。

地址:济宁市建设南路45号济宁医学院任城校区3号楼923房间,0537-3616257

 

附件1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证明书补办申请表.docx

附件2 业务办理委托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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